拍品征集

拍品的估价与保管

首先您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。如果您持有应征拍品的照片,可同时发给我们,我们会在大约10天到2周之内,为您的应征拍品进行初步估价。我们随时恭候您的应征,应征时间截止到拍卖日前2个月。

估价与协商委托最低价

首先在估价委员会上对当前市场价格进行评估,然后我们会将估价结果通知您,同时就您委托拍卖的最低价与您协商。

报名

如果您是第一次委托我公司,那么您需要事先填写委托客户登记表(“客户委托登记表”免费、“个人”或“团体法人”,可以在网上下载)。在您将填写完整的“客户委托登记表”发送给我们的同时,还需提供能证明您身份的有关证件资料。

签约

双方签订委托销售合同。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您的委托便开始生效。

销售宣传广告

我们将把您应征的拍卖品做成彩色图录,然后举办预展(Preview)、推销等销售宣传活动。

结算

如果您委托的应征拍品拍卖成功,那么从拍卖活动当日起35日内,我们会将“出售收益”(从落槌价中扣除各项费用之后的收益)汇入您指定的帐户上。

各项费用

从委托拍卖之日起所花全部费用,双方在拍卖活动结束之后进行结算。

手续费

落槌价的10.5%(10.0%+消费税)

委托拍卖品图录制作费

5,000円~50,000円(根据所占版面大小决定)
※整体布局由本公司自行设计

保管费

自签定合同日起到拍卖活动日结束止,拍卖品所需保管费计算方式为(如果不设定最低委托价的情况下,取最高和最低落槌估价的中间值) 0.7%(珠宝和手表为1%)的日平均值。
例) 如价值100万日元的委托拍卖品,保管2个月所需费用为1,150日元

其他

  • 需要鉴定時,所花的实际费用
  • 委托拍卖品保管箱的制作费以及如果要修复委托拍卖品与框架的话,所花的实际费用
  • 版权费
  • 搬运到我公司时所需要的运费及保险费